阳光价费公示牌
收费单位:厦门市园林植物园
序号 |
收费项目 |
收费标准 |
计量单位 |
政策依据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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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|
景区门票 |
30 |
元/人·次 |
厦发改收费[2018]820号 |
有效期至 2023年12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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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
根据闽价服[2016]432号文件、闽价服[2012]60号文件、《厦门市经济特区公园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符合以下条件的人享受门票优惠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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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
婚纱摄影 |
150 |
元/对·次 |
人员门票参照以上价格另行购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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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部门投诉举报电话:12358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:0592-20247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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